海洋儀器關于增值稅稅率調整相關事宜提示
致各合作伙伴:
從2019年4月1日起,增值稅稅率各行業現行增值稅稅率由16%和10%降為13%和9%。按照稅法規定,新稅率執行一般按業務所屬發生時間為截止點。為了避免2019年4月1日后,開具原16%和10%稅率的增值稅發票產生滯納金,現溫馨提示如下:
一、4月1日后開具增值稅發票事宜
(1)2019年4月1日增值稅稅率調整前,存在已發生應稅銷售或者服務行為,但未開具增值稅發票的,從2019年4月1日起,全部按照新適用稅率開具。
(2)2019年4月1日前未履行且應稅業務發生在2019年4月1日后的合同,合同雙方在協商一致的情況下,以原合同不含稅價為結算基礎,根據新的稅率,計算相應的合同金額,簽訂補充協議予以明確。
二、4月1日后需開具紅字發票事宜
2019年4月1日增值稅稅率調整前,已按原適用稅率開具的增值稅發票,發生銷售折讓、中止或者退回等情形需要開具紅字發票的,按照原適用稅率開具紅字發票;開票有誤需要重新開具的,先按照原適用稅率開具紅字發票后,再重新開具正確的藍字發票。
海洋儀器財務部
2019年3月20日
公司新聞

